沪港通股东
委托券商 - 港股通投资者需联系您的股票经纪或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申报投票
意愿。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结算」)将在汇总征集港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意愿后,代理港股通投资者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
通过相关应用程序(APP) - 登录沪港通开户券商指定的股票交易软件 PC 版本或者手机用户端进行网络投票申报。
*请注意:
1) 此网络投票申报方式适用于公司的任何股东大会议案。
2) 境内投票截止日比香港结算设立的投票截止日提前一个沪市工作日。
境外股东
1. 实物持股
现场投票:如果持有实物股票的注册股东,请带同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按时出席;
委托代表:
凡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包括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投票之任何本公司注册股东,有权委派他人作其代表出席及代其投票。持有本公司两股股份或以上之股东可委任一名以上受委代表代其出席并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代表委任表格必须由 阁下或 阁下之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或如属法团,则须盖上公司印鉴,或行政人员、授权人或获正式授权之其他人士亲笔签署。
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经签署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档(如有),或经由公证人证明之授权书副本,最迟须于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指定举行开始时间24小时前送达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位于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倘属任何股份之联名登记持有人,则其中任何一名人士可于任何大会上就该等股份投票 (不论亲身或委派代表),犹如其为唯一有权投票者。然而,倘该等联名持有人中超过一名人士亲身或委派代表出席大会,则所述出席人士中而名字于股东名册内排名首位者就有关股份所作之投票方获接纳,而其他联名持有人所作之投票则不予计算。
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注册股东仍可依愿亲身出席股东大会(包括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投票。
2. 经托管行持股
委托券商投票 - 如果股东所持的股票并非以自己的名义持有,而是托管于券商或托管行,以香港结算参与者的名义持有,则该股东需联系其券商或托管行并发出投票指示,香港结算将依据券商或托管行的指示进行投票。
指示券商,股东本人进行现场投票 - 如果股东所持的股票并非以自己的名义持有,而是托管于券商或托管行,以香港结算参与者的名义持有,并希望出席股东大会(包括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特别大会)及于会上现场投票,则该股东需联系其券商或托管行并发出该指示,该券商或托管行会将该指示知会香港结算。在股东大会当日,该股东需带上身份证明文件及有效旅游证件(适用于内地投资者)出席股东大会。
提取股票证并登记出席股东大会 - 如果股东所持的股票并非以自己的名义持有,而是托管于券商或托管行,以香港结算参与者的名义持有,则该股东需先向其券商或托管行提出提取股票证,完成后需联系股份过户登记处申请转名手续,并指示将会出席股东大会。该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所设置的暂停股份登记日期前完成办理转名登记手续,具体暂停股份登记日期可查看联交所网站或公司网站。
*请注意:如果不是持有实物股票的股东,则该股东不会名列于公司股东名册上,未经上述事先安排,该股东将不能出席股东会议。
请联系您的证券公司索取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料,包括时间、地点及具体决议案
文件,您也可以前往如下网站浏览公司关于投票事宜的相关决议案文件:
香港联交所: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advancedsearch/search_active_m
ain_c.aspx
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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